zgsxk 发表于 2010-9-16 06:58:20

作家与文学:(评论)文学作品中人的异化

文学作品中人的异化

张光国

人的异化已成为一个比较明显的社会现象,作为反映社会存在的一面镜子的文学自然不会忽视这一问题,所以,以此为题材的文学作品日益增多,已经成为引人注目的文学景观。
  人,从本质上讲,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以单独的个体和社会的成员的双重身份而存在。作为个体的人,有自己的需要与利益,而作为社会成员的人,又必须融入群体,考虑他人的需要和利益,要遵循一定的行为规则。如果一个人只考虑自己,并且以不合规则的行为去满足一己私利,与他人、群体和社会作对,他就走向人的反面,出现异化的现象,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只要人不承认自己是人,因而不能按人的样子来组织世界,这种社会联系就以异化的形式出现。因为这种社会联系的主体,即人,是自身异化的产物”(《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1844年),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24页)。放眼社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贪污腐败等等社会现象正是人的异化的具体表现。这些东西反映到文学作品里,我们看到的是游荡在各种文本中的那些“失去了‘人’的光环的白痴、流氓、地痞、土匪、恶棍”(见吴义勤先生的《现代小说的人物》)嫖客、妓女、贪官、性变态者……
  在揭示人的异化的文学作品中,人性的恶被彰显和挖掘出来了。在这里有两种比较明显的倾向:一是在反映人的异化的同时,让文本中的主体进行灵魂上的思考,进行自我的否定与批判,向“人”的本位转化,如梁晓声先生的《喷壶》,在这篇小说中,主人翁铁匠在文革时因误解而疯狂地报复曾伤害过他的人,包括他暗恋过的女孩儿,最终使她失去了双手,而三十几年后,无辜的她并没有以牙还牙,而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让铁匠的灵魂受到了洗礼。在这样的文本里,是非善恶正常与不正常泾渭分明,给读者以心灵上的震憾,起到了“文以载道”的作用。别一种则缺乏是非善恶观念,着力于反映不正常的生活状态,并单纯以“奇”来吸引读者,以扩大自己文本的销售量,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如大姐大美女作家卫慧的小说,粗糙的语言中充斥着性放纵,文本中的主体却以之自得,象蝴蝶般地尖叫。虽然这样的文本的确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现象,却不能否认它们对某些读者会有一定的负面导向作用。
  作家在作品中对人的异化的揭示有利于加深人们对这一社会问题的认识,而且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也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单纯的文学对社会和人的改造作用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呼吁整个社会都来关注这个问题,希望今后随着国家道德、法律等方面建设的深化,这个问题能得到彻底地解决。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作家与文学:(评论)文学作品中人的异化